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 教育培训通知(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文件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达到国家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要求,其中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经继续教育合格的,签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将不能注册。

  我校是全国和上海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指定培训单位(建市施函[2012]17号和沪建市管[2012]116号),师资队伍强,教学效果好,获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现将我院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或个人见通知后积极报名。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2.考试合格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尚未注册的人员。

3.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按住建部(建办市【201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需要培训的人员。

、培训计划:

(具体日期视情而定)

培训方式:

集中脱产学习2天,网上学习10天(系统自动记录学时)。

四、报名须知: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带好:

a.报名表(填写后需单位盖章); b.身份证复印件;

c.资格证和注册证的复印件; d.一寸照片两张。

五、 培训费用和银行账号

培训费: 2600/人(其中包括教材费200/人)

付费方式:汇款或直接来学校支付。

开户单位:上海电力学院

帐 号:033704-00801042136

开 户 行:农行上海昆明路支行

六、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 上海电力学院 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明理楼505

2.培训地点: 上海电力学院 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明理楼

3.联系人:罗老师、王老师

电话: 021-65201589 18049895594(罗老师)13482527258(王老师) 



                             上海电力大学

                             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