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成教学院
2007
各教学站及2007
一、
毕业设计是综合训练成教学
1. 参加毕业设计及答辩的对象
2. 毕业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
(1)
(2)
3. 毕业设计课题的审核及答辩:
(1)
(2)
(3)
(4)
序号 | 班级 | 人数 | 时间 | 答辩地点 |
1 | 安徽职大 淮北 安徽营升 | 47 59 28 | 9月25―27日 | 上海 |
合肥 | 43 | 9月25-27日 | 合肥 | |
2 | 九江电升 泉州电升1、2班 | 43 217 | 10月5―6日 10月7―8日 | 江西 泉州 |
3 | 上海热升 安徽热升 安徽管升 南京安升 徐州电升 徐州营升 | 35 26 17 36 24 27 | 10月 23―25日 | 上海 |
4 | 杭州电升1班 杭州电升2班 嘉兴电升 金华电升 | 44 35 55 80 | 10月30― | 上海 |
5 | 厦门、漳州电升 福州电升 | 126 47 | 11月6―8日 | 厦门 福州 |
6 | 江宁路电升 上海电升 江宁路营升 江宁路管升 | 131 40 22 19 | 11月13―15日 | 上海 |
7 | 福建电升第三批 江西电升1班 江西电升2班 | 87 38 | 11月20―22日 | 福建 南昌 |
8 | 补答辩 | | 11月27―29日 | 上海 |
一、
由于成教学生的工种不一,有些成教学生的工种和所学专业不对口,为了扩大这些成教学生的眼界,熟悉电厂的有关生产过程,搜集必要的毕业设计参考资料,希望这部分学生主动与单位或系统有关单位联系,到电厂或变电所参观学习。
二、
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并通过思想政治鉴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教委承认其学历。为此我们制定了“毕业生情况表”,要求每个毕业生必须对照自己参加三年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做出“自我鉴定”,并寄交所属教学站点,由教学站点对所属毕业生做出全面鉴定后集中寄至成教院,由成教院签署意见后与成绩单一并寄交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不交“毕业生情况表”者,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
1. 历年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在答辩以后四天内进行,具体见成教院结帐补考安排。
2. 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以自修方式重休不及格课程,一年内成教院统一组织补考,经补考成绩合格者发给下一年级毕业证书;经补考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以后不再补考。
四、
1. 毕业生情况登记表,请逐项填好,与
2. “
3. 毕业证书用的数码照片,按规定到学校毕业设计时统一组织拍摄。
五、
我院地址在上海市国顺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