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成教学院
2003
各函授站及2003
一、
毕业设计是综合训练函授生运用所掌握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学环节,也是全面考察函授生知识、技能是否达到培养要求的重要手段。为此,按照“严要求,保质量”的原则,我们将根据函授生的不同专业、不同经历和基础知识等情况采取不同方法组织毕业设计。
1. 参加毕业设计及答辩的对象
2. 毕业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
3. 毕业设计课题的审核及答辩:
a)第一批:
专业 | 原函授站学生数 | 时间安排 | 内容 |
电 升 | 上海(91人) 安徽(125人) | | 到上海电院报到 |
| 与指导教师见面并交成品 毕业答辩动员 | ||
10月21―22日 | 毕业设计答辩 |
b)第二批:
专业 | 原函授站学生数 | 时间安排 | 内容 |
电 升 营升 | 徐州(90人) 南京(91人) 徐州(110人) | | 到上海电院报到 |
| 与指导教师见面并交成品 毕业答辩动员 | ||
10月28―29日 | 毕业设计答辩 |
c)第三批:
专业 | 原函授站学生数 | 时间安排 | 内容 |
热 升 营升 管升 | 上海(50人) 徐州(44人) 南京(51人) 上海(33人) | | 到上海电院报到 |
| 与指导教师见面并交成品 毕业答辩动员 | ||
11月4―5日 | 毕业设计答辩 |
d)第四批:
专业 | 原函授站学生数 | 时间安排 | 内容 |
电 升 | 杭州(93人) 江西(72人) 泉州(46人) | | 到上海电院报到 |
| 与指导教师见面并交成品 毕业答辩动员 | ||
11月18―19日 | 毕业设计答辩 |
e)
二、
由于函授生的工种不一,有些函授生的工种和所学专业不对口,为了扩大这些函授生的眼界,熟悉电厂的有关生产过程,搜集必要的毕业设计参考资料,希望这部分函授生主动与单位或系统有关单位联系,到电厂或变电所参观学习。
三、
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函授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并通过思想政治鉴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教委承认其学历。为此我们制定了“函授毕业生情况表”,要求每个函授毕业生必须对照自己参加函授四年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做出“自我鉴定”,并寄交所属函授站,由函授站对所属函授毕业生做出全面鉴定后集中寄至成教院,由成教院签署意见后与成绩单一并寄交函授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不交“函授毕业生情况表”者,不发给毕业证书。
四、
1. 历年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在毕业答辩结束后进行。
2. 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以自修
五、
1. 函授毕业生情况表,请逐项填好,贴好本人照片,与
2. 毕业证书用的数码照片,按规定到学校毕业设计时统一组织拍摄。
六、
我院地址在上海市国顺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