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沪电院成教字2014年(7)号


结合近年高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上海市学位办决定:进一步明确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的要求,现根据沪学位办[2014]3号文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准备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我院本科生可在毕业前选择作为“在校生”多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英语四级考试”),或者作为社会考生自行报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3)考试(以下简称PETS-3考试,各省、市都设有报名和考点)


2、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报名语种为非英语小语种(以当年报名语种为准)的考生,应参加相应的大学小语种科目四级考试


3、上海市学位办根据每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的实际情况,公布每次大学英语四级笔试考试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公布网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https://www.shmeea.edu.cn/)。参加PETS-3考试获得的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和参加小语种大学四级考试获得的小语种四级合格证书,均可视为达到授予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小语种四级合格证书等从证书打印落款日期至高校正式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日期为止,四年内有效。


5、学校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外语水平相关合格证书原件或英语成绩单原件,作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依据。


6、对于本科毕业1年以后仍未通过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者,不得补授予学士学位


7、本通知自20145月起生效,原沪电院成教字2006年(22)号文同时废止。

  

上海电力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515

  

  

*以后英语四级考试报名通知将在我院网上教务通知一栏公布;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也将在我院网站及时公布。